金鑫)一辆普客和一个骑电动车的中年女子相撞,中年女子抢救无效13天后死亡。事发后,交管部门调查时,一件蹊跷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仪征中年男子,一个重庆中年男子,各自带着儿子以中年女子“丈夫”的身份,要求得到女子的死亡赔偿。
是真假李逵?还是中年女子重婚?这两个丈夫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经维扬区法院调查和调解,顺利了结这起蹊跷的交通
事故赔偿案
双墩路口,“黑户”女子交通事故意外殒命
2008年7月开始,市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将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租借给杨庙的一家幼儿园使用。
2009年12月18日傍晚,驾驶员老张和往常一样,驾驶这辆中型普客由西向东行驶在扬冶路上。行至双墩公墓路口时,老张在路口向右转弯,没看到客车旁骑着电动车的周桂兰。
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老张驾驶的普客,撞上周桂兰。周桂兰被撞后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医院很快为她施行手术,但2009年12月31日,周桂兰最终不治身亡。
市交警部门勘查事故现场后认定:老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周桂兰不承担责任。事故处理科在对死者的身份进行核实时,却意外地在警方的户籍系统中没有查到周桂兰的相关登记资料。也就是说,周桂兰是“黑户”。
女子身故,冒出两个老公两个儿子
经过曲折的调查,警方发现,周桂兰在仪征有一个家庭,有一个丈夫江某和一个18岁的儿子江小阳。江某承认,自己已婚,自发妻出走后,就和从重庆来扬的周桂兰生活在一起,但并未领取结婚证。而周桂兰也尚有年近六旬的老父亲在重庆生活。
交巡警部门随即与重庆警方取得联系。重庆警方透露出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周桂兰在重庆还有另一个家庭。疑窦丛生的工作人员立即对周桂兰的家庭状况展开调查。“重庆警方发函给我们确认,周桂兰在重庆老家曾与韩某结婚,并有一个现年24岁的儿子。”昨日,交巡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说。
一个死者,两个“丈夫”,两个儿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现年45岁的周桂兰在重庆曾与韩某结婚,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1986年,两人的儿子韩军诞生了。不久,周桂兰就出走重庆,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与家住仪征的的江某同居。1992年,江小阳出生。由此,周桂兰就有了两个相距千里的“丈夫”。
得知周桂兰的死讯后,两个丈夫各带着儿子来到扬州市区,先后向驾驶员老张以及肇事车辆所属的房地产公司讨要赔偿。
谁有索赔的权利?DNA亲子鉴定确认
代理该案的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的徐习海律师说,由于周桂兰的两个“丈夫”都没有和她领过结婚证,因此,两个“丈夫”都没有权利继承她的赔偿款。而两个孩子,只要证明是周桂兰亲生的,那么就有继承她的赔偿款的权利。重庆警方已经发函确认,韩军系周桂兰与韩某所生的子女,那么,江小阳是否为周桂兰所亲生?
2010年的1月份,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周桂兰与江小阳出具DNA亲子鉴定结论。鉴定显示,周桂兰与江小阳的遗传基因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两人的亲生关系概率达到了99.99%。最终结论显示,两人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周桂兰的父亲所做的DNA鉴定,也确认了他与周桂兰的父女关系。
“从DNA亲子鉴定的结论,可以确认,江小阳、韩军以及周桂兰的父亲,和周桂兰都有血缘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三人有权利当原告,有资格诉请赔偿。”徐习海律师说。
父亲和两儿子联名起诉,获赔44万
2010年的1月28日,江小阳、韩军以及周桂兰的父亲三者联名,以原告的身份,将肇事司机老张以及车辆所属的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由于房地产公司于2009年9月4日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责任保险,因此,保险公司也坐上了被告席。
三原告诉称,2009年12月18日7时20分左右,房地产开发公司雇佣的驾驶员老张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扬州市扬治路双墩路口,在右转弯过程中,与由西向东驾驶电动车自行车行驶的周桂兰发生碰撞,周桂兰经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31日死亡。而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老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三原告共同向三被告讨要周桂兰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身损害各种赔偿费用共计51万5千余元。
近日,经维扬区人民法院调解,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周桂兰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合计44万3千余元。保险公司负担34万9千余元,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9万4千余元。由于房地产公司先前已为三原告垫付10万余元的费用,抵扣后,三原告返还开发公司1万元。至此,这起蹊跷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也顺利结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扬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