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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做亲子鉴定的多了
新华报业网讯 “戴绿帽子”无疑是男性的莫大耻辱,戴完绿帽子还替别人养了多年孩子,又是怎样的一种伤害!日前,南京市下关区法院审监庭接连接到两位爸爸的申诉,要求对孩子做亲子鉴定。近年来,闹到法院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案件明显增加,对此,法官认为,不管结果如何,都会对家庭造成伤害,婚姻还是要诚信。
为分到婚房,征婚娶回大肚妻
不放心做鉴定,婚离了钱赔了
7年前,贺军单位要进行最后一批福利分房。贺军决定通过在媒体上刊登征婚信息找媳妇,争取分到婚房。同样征婚寻夫的女子王霞和贺军结识1个月后,两人领了证结婚。婚后的第9个月,王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婆婆对于提前到来的小孙子心存怀疑。孩子渐渐长大,邻居们越来越多地议论孩子不像贺军。婆婆一气之下带儿子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医院证明贺军没有生育能力。从此,贺军和王霞没少吵架。
王霞始终否认孩子不是贺军的。2002年2月,王霞正式搬回娘家,开始同贺军分居。此后,王霞于2002年3月、2003年12月向法院提起离婚,但贺军都不同意。他承认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再婚的可能性很小,不想失去现在的家庭。2004年3月,王霞第三次提起离婚,事实上他们已分居两年以上。其间,贺军要求做亲子鉴定,但王霞没有同意。在法院调解下,两人最终离婚,儿子随母亲王霞生活,贺军每月支付250元抚养费,每月探视孩子四天,并进行了财产分割。
离婚后,贺军很想看看儿子,毕竟是有感情的。由于王霞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贺军只能在幼儿园接了儿子,偷偷去省人民医院做了鉴定。2005年9月20日,鉴定报告称,孩子和贺军不存在亲子关系。贺军拿着鉴定报告质问王霞,王霞爽快承认。气头上的贺军说:“那你得赔偿我的损失,否则法庭上见。”后经过法院调解,王霞父亲主动向法院交了5万元,表示今后如果因外孙亲子关系涉及赔偿,可从中扣除。然而,贺军母亲不干了,她坚持要求王家赔偿10万元抚育费和精神损失费。最终两家还是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贺军控诉妻子给他戴了“绿帽子”,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而王霞曝出惊人消息:“结婚时她有身孕,贺军是明知的。贺军因没有生育能力,自愿抚养孩子,现在为何又索回抚养费?”法院经审理认为,贺军没有法定义务抚养他人所生之子,故可以支持合理的抚育费赔偿。同时,王霞的行为给贺军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失,以2万元赔偿为宜。最后判决王霞支付贺军抚育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000元。
今年6月,贺军要求法院对此前的离婚协议再审,改变抚养关系一项。下关区法院审监庭根据亲子鉴定的结果,以及侵权损害案件所确认的事实,判决贺军不用再支付抚养费,2004年3月离婚后所支付的抚养费应归还。
亲子鉴定发现孩子是别人的
家散了,自己咋还放不下牵挂
“我不仅戴了绿帽子,还吃了一个绿苍蝇。”溧水的邝为民在亲子鉴定后说出这样一句话。邝为民是个老实本分的人,自从有了儿子邝真武后,村里人的议论就让邝为民吃不消了。“他们都说儿子长得像村里的铜匠扈臣。”邝为民说,随着儿子越长越大,自己也觉得特别像了。2004年11月,他一狠心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邝为民心沉到了谷底:儿子不是亲生的,而且已经养了9年。随后,邝为民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梅肖离婚,离婚之后,他又将邝真武的亲生父亲告上了法院,索赔21600元抚养费。
法院如期开庭。邝为民差点落泪:“有一次在街上看到孩子,我不自觉就叫了他的小名,结果他给了我一个白眼,我毕竟养了他9年啊。”据邝为民介绍,父亲在失去“孙子”后也变得精神恍惚,母亲更是一病不起。“这就是前妻和扈臣两人的责任。”邝说,扈臣必须要赔偿他抚养费。在法庭上,扈臣认为自己和梅肖只是通奸关系,并不触犯法律,即使造成伤害也不是他的原因。同时,扈臣还觉得在离婚的时候,梅肖已经赔偿了邝为民5万元,自己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得知在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10月17日邝为民悄然撤诉了。
一句“孬种”想到做亲子鉴定
离了婚,仍得付女儿抚养费
溧水的江俊结婚15个年头了,女儿也12岁了,可是看着个头越长越高的女儿,江俊的心病却越来越大。源头,还是出在妻子身上。
江俊长相一般,性格木讷老实。相较于江俊,妻子郑云虽然谈不上如花似玉,却也有几分姿色且性格开朗,爱好广泛,尤其喜欢结交朋友。对于郑云的擅长交际,江俊也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但并未往心里去。然而,一次争吵却让江俊改变了想法。
争吵中,郑云无意中骂道:“你是个孬种,无能。”此话让江俊心底陡然生疑:“难道女儿不是我亲生的?”可是碍于多年的夫妻感情,加上担心别人耻笑,江俊并未想“亲子鉴定”,只是出去打工来排遣心中的烦恼。不料,郑云并不同意丈夫出外打工,经常是又哭又闹。难以忍受家中的火药气氛,近日,江俊向法院起诉离婚。
“你骂我孬种无能,女儿长得也不像我,肯定不是我的。”江俊在法庭上指着妻子骂道。郑云却矢口否认女儿是别人的:“你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双方相持不下,江俊一咬牙:“大不了做亲子鉴定。”对此,郑云也表示同意。然而,最终因为双方都不肯承担鉴定费用而作罢。
溧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江俊对郑云心存猜疑,认为女儿非自己亲生,为此争吵不休,只是夫妻感情逐渐淡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江俊离婚态度坚决,郑云也没有和好之意,故支持江俊的离婚诉请。另外,在未鉴定并没有排除江俊与其女的父女关系前,由江俊承担一定的抚养费。
同居青年奉“假子”成婚
孩子非亲生,一拍两散
2002年,柳柳和丁亮同居后有了孩子,两个年轻人才刚满20岁,手忙脚乱地将事情告诉了双方家长。同年6月,丁亮向柳柳家下了4800元彩礼,买了一辆摩托车、一台空调、一枚戒指,草草举办了婚筵。在外人看来两人已结婚,其实他们并未领结婚证。2003年初,柳柳生下一个男孩。“结婚”后,两人经常吵架,2005年8月,丁亮向法院申请分割同居财产,决定和柳柳分手。在审理中,丁亮称对孩子的身份有怀疑,当他听到做亲子鉴定需要3000元时,打起了退堂鼓。法院最后判决丁亮每月支付210元抚养费,直到3岁的儿子年满18周岁。
今年才24岁的丁亮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自己尚是个“寄生一族”,他仔细思考了一下,抚养费远远高出鉴定费,他决定冒险一试。今年5月,丁亮向下关区法院提起再审,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柳柳死活不同意给孩子做鉴定。于是丁亮偷偷带孩子做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果然不是他的。面对结果,柳柳无奈承认了事实。法院最终判决丁亮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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